(一)对世界500强、独角兽、主板上市企业等龙头企业给予综合政策扶持
(二)企业落户奖励最高3000万元。
(三)企业经营发展奖励最高100%区级经济贡献
(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最高5000万元,
(五)企业提升能级奖励最高2000万元。
(六)企业进驻重点集聚区给予最高3年免租扶持;对企业购置自用办公房产奖励最高1000万元企业租用自用办公用房、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给予连续3年、每年最高300万元奖励。
(七)高成长企业扶持最高500万元,
(八)推介交流经费奖励最高2000万元;项目引荐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
(九)上级资金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
(十)企业产业联动奖励最高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