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13号)指出:推进“中国稀金谷”、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建设;
2、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指出:①鼓励类产业、优势产业进口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2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续至2030年;
3、《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指出:享受贫困地区上市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4、国家发改委指出深圳市与赣州市确定对口合作关系;
5、40多个国家部委支持赣州,其中自然资源部和科技部挂点赣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