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城市定位和发展愿景,以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海内外爱国、奋斗、奉献的各类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现就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人才引进倍增工程,更大力度集聚天下英才
(一)产业强市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实施“金山英才”计划(2021-2025),对入选的顶尖人才(团队)分两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特别突出的资助金额上不封顶;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分两年给予300万元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创新创业人才分两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资助。(实施部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民生保障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对市级引进的医卫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资助,对市级引进的教育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对市级引进的文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80万元资金资助。鼓励各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各地、各领域人才引进计划。(实施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
(三)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支持。对进入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给予2万元奖励。
二、实施人才培育提质工程,更大力度提升人才素质
(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金山英才”企业家培育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家,组织参加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的专题研修班,提升企业家战略思维、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组织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参加高级研修班和继续教育。对新获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竞赛。对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人才兴业扶持工程,更大力度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一)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对获得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人才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二)支持人才创办企业。对人才创办的企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融资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办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支持人才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人才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促进人才创新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对人才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四、实施人才乐居保障工程,更大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一)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安居保障。对高层次人才,提供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二)提供人才生活服务保障。为人才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优质公共服务。对人才及其配偶父母享受养老补贴,子女入学优先安排,配偶就业优先推荐。
(三)提供人才政治关爱。建立健全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定期开展深入访谈、慰问等活动。注重吸纳高层次人才进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完善人才荣誉制度,褒奖各类杰出人才,常态化宣传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成果和先进事迹,积极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人才服务优化工程,更大力度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一)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务。根据政策内容,形成操作性强、可读性好的“镇江人才政策一本通”;根据人才能力、实绩和贡献等,对我市各类人才进行分类认定,推出“镇江人才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镇江人才服务专窗”;线上线下联动实施“一本知晓、一码认定、一窗受理”的“一揽子”服务,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提供“全流程”人才服务。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人才提供全流程、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加强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人才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三)提供“全方位”人才服务。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类人才服务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人才服务体系。加强人才服务队伍建设,提升人才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本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人才办负责指导各部门做好人才认定工作。市政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分别负责“镇江人才服务专窗”“镇江人才码”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政策实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配合做好人才服务专窗和人才码服务平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