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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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盘锦辽滨经济开发区座落于新兴的石油化工城――盘锦市的最南端,地处辽河入海口与拥有两港的海滨城市营口市区仅一河之隔,内有盘锦港,北靠305国道,与京沈、沈大高速公路仅距20公里,距沈阳只有1.5小时的车程,距大连只有2.5小时的车程,是辽河三角洲上的一块"宝地"。正在筹建的辽河大桥将为开发区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盘锦辽滨经济开发区控制面积73平方公里,以盘锦港为依托进行开发建设。目前已经规划出20平方公里的起步区,规划内容为"一港四区",即盘锦港、工业区、商贸区、旅游观光区、生活区。其中正在建设的工业区(起步区)面积为3平方公里,位于盘锦港以东的盘营公路两侧,它包括:物流集散园,规划面积为0.65平方公里;台商投资园,规划面积为1.2平方公里;石化工业园,规划面积为1.15平方公里。盘锦辽滨经济开发区物华天宝,资源丰富,拥有5万亩得天独厚的芦苇资源,2.2万亩海淡水养殖基地和3.5万亩沿海滩涂。独特的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辽滨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将以亲商、安商、富商、为宗旨,向你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本着你发财、我发展、你获利、我受益的原则,与您携手共谋发展大计。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辽滨一定会成为北方的深圳,渤海之滨一颗耀眼的新星正在升起。

周边配套
  (一)区位条件:辽滨经济区地处辽河入海口,位于辽宁省南部偏西的石油化工城市盘锦市的最南端,内有盘锦港;北连305国道,南与东北第二大港口城市——营口市隔河相望。辽滨经济区周围湿地遍布,三面环水,视野开阔,生态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开发前景。
 
  (二)交通: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滨海大道、疏港公路、盘锦市快速干道与区内路网相接;京沈、沈大、盘海营三条高速公路擦肩而过;盘锦港、营口港、鲅鱼圈港及盘锦新港星布于14海里之内;沈阳、大连、锦州及正在建设的营口机场四个航空港均在两小时车程之内,疏港铁路和高速铁路的建成,将使经济区形成更加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三)土地:辽滨经济区内地势平坦,土地容量大,具有极佳的开发价值。
 
  (四)供水:辽滨经济区水源井三眼,日供水能力4000方,水质良好,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五)供电:辽滨经济区有变电所二座,可满足工业用电需求。
 
  (六)通讯:辽滨经济区目前已开通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数据传输系统,与外界联系畅通无阻。
 
  (七)环保:辽滨经济区将按照整体规划布置新建工业项目,逐步形成工业小区,使基础设施配套,污染集中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
政策优惠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是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之一,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作为其发展主轴线、两翼线的重要结点区域,在整个环渤海经济圈乃至东北亚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经济区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盘锦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市、县政府等多重优惠政策扶持,特别是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省市政府正在筹划的多项对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扶持政策,将使这里成为国内优惠政策最多的投资区域。
 
  ◆ 国家级优惠政策摘要
 
  第一条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作为国家级重点发展区域,入驻企业可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第二条 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部优惠政策,包括企业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实行增量抵扣。同时,其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不高于40%的比例缩短,并提高计税工资标准。
 
  第三条 享受国务院对船舶工业、轻工业、装备制造业、物流业、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所有优惠政策,在产品出口退税、进口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优惠政策,特别是对投资电子信息业的企业给予专项扶持资金,对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
 
  第四条 享受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项目贷款贴息及财政补助的扶持政策。
 
  第五条 对中小微利企业可享受所得税20%的计征优惠政策。
 
  ◆ 辽宁省鼓励发展沿海经济带的优惠政策摘要
 
  第六条 对投资入驻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第七条 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第八条 入驻企业可享受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的财政补助扶持政策。
 
  第九条 对符合鼓励类产业政策的投资企业,项目建设发生的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利息,可提供辽宁省“五点一线”产业发展基金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第十条 对创办出口加工基地的企业,可申请东北老工业基地外贸发展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第十一条 所有入驻企业(含在建和新建),按辽政[2006]201号文件规定,免收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家管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费额,由市财政承担;涉及省级管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费额免收。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新发生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此政策执行。
 
  ◆市、县及经济区的优惠政策摘要
 
  第十二条 经济区重点鼓励船舶修造及其配套业、其他机械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与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旅游及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项目来我区投资发展。
 
  第十三条 对投资企业提供优惠的土地政策支持,特别是对投资额较大、财政贡献高、建设速度快,对区域产业发展拉动作用明显的投资项目,可以一事一议,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土地政策。
 
  第十四条 经济区可按照企业要求代建标准厂房或根据企业提供图纸量身定做厂房,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或者购买的方式使用。对以租赁标准工业厂房方式投资的企业,由市、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租赁之后,若企业决定购买厂房,经济区可按成本价出让。
 
  第十五条 凡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优先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第十六条 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保姆式服务政策
 
  第十七条 凡入驻园区企业,由投资服务局全程、限时代办注册登记、项目审批及开工许可等全部前期审批手续,并提供“一站式”服务。企业建设、运行期间,基地管委会将全程跟踪服务,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八条 对入驻企业,经济区负责将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引至项目厂区红线,并免征企业应交纳的工商注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第十九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由公安部门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保障企业的治安秩序。保证投资者在辽滨沿海经济区享受投资、生活的快乐适意。
 
  ◆ 说明
 
  1、如果国家出现大的财政税收调整,影响以上有关政策的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
 
  2、上述政策重复时,以规定的最优政策执行。
 
  3、更多详细优惠政策敬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其他相关
  园区规划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规划控制面积545平方公里,将以生态为特色,以水城为核心,以产业为基础,规划为“一带、两轴、三区”的布局形态,“一带”指滨水生态带,“两轴”指东西的城市功能轴与南北的生态景观轴,“三区”指科创品质新城、港口产业区、临港产业区。其中,科创品质新城又将规划出一城、三区、两基地,分别为金帛湾水城、河畔水乡住区、商贸核心区、创新产业园区以及科创孵化基地、商务总部基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步伐,目前,签约入驻项目130项,计划投资总额达1144亿元。现已开工建设项目94项,投产运行项目54项,累计完成投资198亿元。以中石油海工基地、宏冠船业、英泰克海洋工程等为代表的海洋装备及机械制造业;以宝来石化、振奥化工、杰事杰新材料产业园等为代表的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以赛格高新数字产业基地、曙光盘锦基地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盘锦新港为依托的临港物流业;以水城为载体,以名嘉购物广场、滨海酒店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主导产业集群已经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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