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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介绍
AREA INTRODUCTION

区位:樟木头镇作为深莞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之一,毗邻深圳、广州,是连接广深惠三市的交通要塞,拥有广深莞惠“1小时交通圈”优势

航空:1小时车程内可抵达深圳机场、广州机场以及深圳盐田港、皇岗口岸、文锦渡、蛇口、沙头角、东莞虎门港等货柜码头关口

轨道:广深铁路和广惠城际轨道两条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东莞1号线支线直接贯通赣深高铁东莞南站及深圳城轨22号线;樟木头东站、樟木头火车站、东莞南站成为综合交通枢纽,可实现高铁、城轨、地铁“零换乘”

公路:有珠三角环线、甬莞、从莞深、惠塘、武深五条高速公路,以及东深、莞惠两条省道组成联接东西、贯穿南北的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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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政策
Investment attraction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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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针对外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奖励1000万元市财政按项目实际外资金额1.5%的比例奖励1500万元技改投资70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比例达20%,资助金额最高5000万元设立实验室、研发中心或技术工程中心等并被国家部门认定的奖励50万元,被省部门认定的奖励20万元针对总部企业迁入综合型总部企业奖励500万元,奖励资金40%直接奖给企业高管新项目按落户起2年内完成的实际投资额(不含购置土地支出)的1%奖励1000万元,最高奖2000万元新设子公司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从设立当年起,按照年度在本市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80%给予奖励全市每年建设用地指标的10%作为总部企业发展用地保障针对人才团队战略科学家团队最高资助1.5亿元紧缺急需特色人才购房补贴最高1000万元,生活补贴最高35万元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已缴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15%部分给予全额补贴高管人才奖励项目自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3年内,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重大项目高层管理人员,给予个人所得税市留存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子女入学,给予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针对项目引荐人关键投资信息奖励。对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并推动投资5亿元及以上产业项目实现签约的(不含框架协议),按照签约金额万分之一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项目引进奖励。引荐项目承诺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按照项目签约、动工、投产3个阶段,分别给予项目签约奖励、项目动工奖励、项目投产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300万元外资项目奖励。每引进一个新设立的三年内实际使用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已纳入外资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以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仅包括货币及有形资产出资),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万分之五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引荐世界500强标杆龙头项目实现投产的,可给予加码奖励——扶持政策工改M0年度规模控制:不可分割“工改M0”未控制规模上限;可分割“工改M0”用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0亩,因引进重特大项目确需突破年度用地规模总量的,可以申请出让年限较新增用地高:“工改M0”的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为50年;新增用地M0为40年;其中,不可分割可延长至50年地价优惠:“工改M0"以新型产业用地(M0)土地出让底价为基础,扣减原土地使用条件下用地价格后,按折半计价补微土地出让金支持混合开发:150亩以上的“工改M0”项目可配置一定比例的配套型住宅用地(R0),其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含M0、C2、R0)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且限定出售给入驻企业。允许制造业龙头企业根据生产或产业链配套需要,在普通工业用地(M1)基础上配置一定比例的新型产业用地(M0),限定为不可分割M0,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30%——扶持政策工改工停车位指标倾斜:单元范围75亩及以上的“工改工”项目,在做好停车位论证的基础上,停车位配建指标:可按每100mf建筑面积0.4个配查,超过3.5产业用地,需要配置0.6个可适当提高可分割转让比例:支持一批产业社区试点,达到一定面积和生产用房比例的,可适当提高可分割转让比例,限定用于倍增:企业、上市后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市认定的优质项目,拓宽低成本空间供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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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木头镇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针对新入驻项目新入驻的国内100强企业、上市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企业80万元人民币奖励新迁入的总部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企业80万元人民币奖励新入驻项目属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新兴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的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企业80万元人民币奖励新入驻的世界500强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人民币奖励针对存量平台载体零地增资扩产,在自有原地提容增资的镇内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新入驻经市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工改M1”园区并属于市产业链补强专题中“工改M1”项目的生产制造企业,按企业入驻该园区当年实际已产生租金支出的月数计算,镇财政给予企业市资助金额的50%作为奖励,整个园区每年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入驻的属于市产业链补强专题中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项目(租金补助)的企业,镇财政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整个园区每年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针对企业诉求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重点项目专班,组织精干力量专人跟进规划、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全方位服务生活配套保障。为企业提供公办学位、专线通勤巴士、定制化宿舍等保障特大项目一事一议。特大项目除享受上述扶持外,由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 ”方式,在资金支持、人才落户、办公用房、搬迁安置、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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